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永办〔2025〕3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市“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披露问题
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
二、整改目标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依法依规、从严从实全面推动淘汰类落后产能退出。
三、整改时限
2025年6月30日
四、整改落实情况
1、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我市从2024年3月份起,通过依法拆除祁阳县肖家村镇旺利纤维加工厂、祁阳县鑫源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生产底座,清理转运生产原料、废弃杂物,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厂棚,对两家问题企业做到了“两断三清”,防止了“死灰复燃”;同年12月完成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环保销号。同时,扎实贯彻落实淘汰落后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事后跟踪检查,防止企业私自重建。2025年4月,省厅再次对二家企业进行了回头看督查,未发现重建和恢复生产迹象。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我市于在2024年5月、2024年7月、2025年3月开展了三轮全面排查,未发现相关落后产能企业。
3、强化事前审批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5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改、科工、生态环境等单位职能职责,建立了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到2026年1月2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3218135
祁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0日




网站首页
走进祁阳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