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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房票安置政策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 2026-08-21 17:18
  • 来源: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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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调整背景与依据

(一)为什么要调整房票安置政策?

祁阳市自202212月推行房票安置模式以来,有效破解了征拆安置周期长、难度大、资金紧等突出问题,相关经验被省委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要情与交流》刊发推介,并入选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优化的问题:一是原政策中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安置补贴标准差异较大(购房补贴分别为240/120/,转型补贴分别为10%2%),存在政策不均衡现象;二是集体土地安置转型补贴比例偏高,财政支出压力较大;三是房票计息周期较长(2年),需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

(二)主要政策依据

本通知严格依据以下文件制定:

1.《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湘建房〔202641号)

2.《关于做好房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房〔202654号)

3.《祁阳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市场化安置办法》(祁政办发〔202215号)

4.《祁阳市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祁政发〔20238号)

二、主要调整内容

(一)统一购房补贴标准

⑴调整内容。集体土地安置的房票购房补贴由原240/平方米调整为120/平方米(不含超过房票票面金额购买的建筑面积)。调整后,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安置的房票购房补贴标准统一为120/平方米。

⑵调整说明。此次调整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2022年政策出台时,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政策差异较大,存在“一地两策”问题;二是结合周边县市房票购房补贴标准普遍在100150/区间的实际情况,120/的标准既符合市场实际,也实现了两类土地政策的公平统一。

(二)规范安置转型补贴

⑴调整内容。集体土地安置转型补贴由原房票总额的10%调整为2%。调整后,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安置的转型补贴标准统一,均按房票总额2%执行。

⑵调整说明。原政策中集体土地转型补贴10%的标准,是在政策试行初期为引导群众选择房票安置而设置的较高激励。政策实施三年来,房票安置模式已被群众广泛接受。截至20267月,全市累计发放房票5165张,总金额9.3亿元,近千户群众通过房票实现快速安置。在群众认可度已较高的情况下,将转型补贴回归合理区间,既符合上级政策“统一补贴标准”的要求,也能有效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三)明确利息计算方式

⑴调整内容。房票自发放之日起1年内,按银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使用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计息,计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利息在房票使用(兑付)时一并结算。

⑵调整说明。原政策按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属于政策试行期的鼓励性措施。本次调整为1年期,一是与当前房地产市场短期去化的实际情况相匹配(目前房票平均使用周期约6个月);二是参照省内其他市州做法,如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办法中利息补贴均按1年期执行;三是可降低财政利息支出,将资金更精准地投向购房补贴等直接惠民环节。

(四)维持相关规定不变

以下规定维持原政策不变,群众可继续享受相关权益:

⑴使用期限不变。房票有效期36个月,经批准可延期24个月。延期到期后不再享受安置转型补贴、购房补贴、利息补贴和契税补贴。

⑵提现额度不变。购房后剩余金额不超过原始房票金额20%且≤10万元的,可申请兑换现金。

⑶兑付时限不变。开发企业申请兑付,审核通过后原则上9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个人购房补贴等款项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兑付。

⑷其他规定不变。房票实行实名制,可转让、赠与、继承、拆票等,均需在房票服务中心登记备案。购房不足部分,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

三、强化风险管控的新增措施

(一)建立全链条风险管控体系

建立了房票“发行—使用—兑付—审计”全链条风险管控体系,严格控制发行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审批流程为:项目业主单位申请→市财政局、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初核→分别报分管市级领导、常务副市长审核→呈市长审批。单个项目房票使用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畅通资金循环支持土地市场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房票兑付资金参与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企业持经市住建局备案、尚未兑付的房票参与竞买的,应先以货币资金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20%)。若摘牌成功,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持不高于土地成交价款80%的房票申请兑付,市财政局于缴款到期日前7个工作日内将兑付资金拨付到位。

(三)设立“房票兑付资金池”

设立“房票兑付资金池”,实行“专账管理、封闭运行”,每月安排拨付。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加强对房票发放、使用、结算、兑付全过程的监管与审计。建立健全房票安置“年度评估+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政策接受度、去库存效果、兑付效率、群众满意度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估。

四、新旧政策衔接

1.已申领的房票执行原政策。本通知印发施行之日前已申领的房票,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2.新申领的房票执行新政策。本通知印发施行之日后新申领的房票,按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

五、政策实施效果预期

本次政策调整是在房票安置模式成熟运行三年基础上的优化完善,旨在实现三个目标:

⑴更公平。统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政策标准,消除“一地两策”差异;

⑵更可持续。合理控制财政支出规模,确保房票安置政策长期稳定运行;

⑶更规范。建立全链条风险管控机制,保障被征收群众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合法权益。

祁阳市自202212月推行房票安置以来,累计集约土地1621.7亩,土地市场估值约24.3亿元;全市797户逾期安置户已全部转为房票安置,消化存量商品房15.6万平方米;9.16亿元房票资金注入楼市,商品房去库存周期由19个月缩短至15个月。本次调整后,政策将更加规范、公平、可持续,继续发挥房票安置“群众安居、企业纾困、政府减负、城市提质”的共赢效应。

本解读由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市房票服务中心(地址:市住建局一楼,咨询电话:0746-3222672








相关政策: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房票安置政策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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