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持续“减证便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20〕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湘政办发〔2021〕3号)要求,现将我局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文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核查办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2021年8月18至2021年8月2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映。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46-3222554
祁阳市水利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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