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公示
公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83号令)、《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17号令)、《关于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湘财税〔2025〕20号)、《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永财税〔2026〕1号)等文件精神,就祁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等级标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执行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与上位法及上级文件一致。
祁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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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及功能 区名称 |
适用等级 |
税额标准 (元/平方米) |
征收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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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 |
二级 |
10 |
1.人民路:轮船码头至新兴路口; 2.民生路:烟草公司至盘龙路口; 3.浯溪中路中段:工行祁阳支行至金浯街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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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8 |
1.兴浯路:盘龙路口至新华书店; 2.王府坪市场:城镇规划范围内; 3.昭陵街:农行城关营业部至人字街口; 4.人字街:人民路路口至广播电视台、中西医结合医院; 5.滨湖路:浯溪路口至烟草公司 ; 6.金盆路:滨湖路口至栖霞路; 7.新兴路:盘龙路口至金盆路口 ; 8.浯溪中路:商业城至人民西路口浯溪桥头至金盆路口; 9.平安路:浯溪口至湘江河边; 10.祁阳大道(北段):站前路路口至沿江路; 11.复兴路: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至湘江河边; 12.银岭路:祁阳大道路口至沿江路,祁阳大道至校园路口; 13.校园路:平安路口至万寿路; 14.长虹路:平安路口至沿江路; 15.万寿路:浯溪中路至陶铸中学; 16.盘龙西路:新兴路口至配水厂; 17.栖霞路:盘龙西路路口至沿江路; 18.沿江路:平安西路至东江桥头; 19.人民路新增路段:新兴路口至校园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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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6 |
1.椒山路:沿江路口至人民路口; 2.陶铸路:湘运公司至东江桥头; 3.寿井路:光明停车场至莲子塘 ; 4.盘龙东路:祁盘路口至新兴路口; 5.祁山路:小园学府至清华街 ; 6.民生路新增路段:盘龙路口至祁山路; 7.祁阳大道(南段): 沿江路至灯塔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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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
4 |
1.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片区(上述列举地区除外); 2.表面处理产业园属地跨长虹办事处片区地段; 3.城区其他用地:在城区范围内未列举的路段; 4.黎家坪镇、白水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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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
2 |
其他未列举的建制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如城镇开发边界区域发生调整,以最新区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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