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掌握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核定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夯实“十五五”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基础,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及《湖南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我省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后认定的61个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公告所列矿山后期治理恢复责任由政府承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祁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祁阳市陶铸路286号
联系电话:0746-3222301
附件:
祁阳市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
祁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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