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祁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4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办理祁阳市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我市集中办理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业务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如因其他原因而暂时无法办理的,我们将提前在“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y.gov.cn/)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告知,请予以关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公告》(2024年第5号),自2024年起,全省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统一调整为按年申报缴纳,征期为每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一次性申报缴纳本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对象
祁阳市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属祁阳市税务局征税对象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政务服务—法人服务—部门办—省残联页面注册登录法人账号、密码,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即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2.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浯溪中路246号教就股办公室按照网上申报流程进行申报。
联系电话:0746-3268881。
四、审核方式
2025年,根据省残联工作要求,各用人单位继续通过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
来我会线下办理的用人单位,需自行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现场申报,扫描、上传资料(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办理流程与线上申报方式相同,并且需要将申报材料留存在年审大厅。
五、办理所需资料
详见附件1。
六、审核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尽量选择在我市集中办理时间内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避免其他月份申报无法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未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开放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所申报的残疾职工要符合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上岗工作的基本要求。
3.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计入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不得重复计入。计入用工单位的,应提交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单位同意残疾职工计入用工单位的书面说明。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等内容。计入用工单位的残疾人要提醒劳务派遣单位在“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4.合同制的残疾职工,要将其劳动合同扫描,上传提交至系统中。采取劳务派遣的残疾职工,需扫描、上传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务派遣计入说明等材料。
5.申报过程中,残疾职工的工资和社保数据信息,如果系统数据库未能自动核验的,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残疾职工 1-12月份月工资银行流水、社保和医保参保证明等)进行扫描、上传。
6.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推送的信息为准,残疾人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审核通过。
7.我会将在用人单位提出申报请求之后22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工作。用人单位查询到系统提示“已审核一一通过”后需点击“完成申报”,待审核部门发送税务部门后,方可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前往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查询到“已审核一一未通过”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尽快上传相关资料,重新提出申报。
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时,安排了残疾职工的,要提供“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生成的认定书;没有安排残疾职工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9.各一级预算单位负责通知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并告知注意事项。
10.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时提交的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会将根据各单位系统申报情况,不定期抽查核实,请相关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七、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附件:1.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办理材料清单
2. 湖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表
3.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网报系统操作指南
祁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办理材料清单
1 |
《湖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表》(窗口申报需要填写)详见附件2 |
2 |
2024年度1月至12月残疾职工的工资凭证(有公务员编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残疾职工,其工资凭证可以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职工工资发放表,其余残疾人职工,需提供2024年全年的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凭证) |
3 |
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证原件(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原件(1至8级)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
4 |
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提交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单位同意残疾职工计入用工单位的书面说明。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等内容。上述内容不明确的,不予计入。公务员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残疾职工提供有效的在编证明材料(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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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2024年度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主要为医疗、工伤、失业和养老保险,必须写明险种并有相关部门盖章。 注: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注意:来我会线下办理的,需现场将上述1、2、4、5项资料进行扫描、上传至“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其复印件需留存备查。
附件2
湖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表
申报年度: 年
申报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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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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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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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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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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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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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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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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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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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残疾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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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登记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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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 |
姓名 |
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号 |
残疾 |
残疾 |
月工资 |
社保个人编号 |
残疾人(监护人) |
是否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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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申报日期: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