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抽检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5日,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祁阳市八宝镇亿家鲜生超市经营的美人椒(辣椒)、螺丝辣椒、小台芒(芒果)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XBJ26431181613531371GZ、XBJ26431181613531376ZX、XBJ26431181613531372ZX。经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于2026年5月20日出具三份《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NO:FS26040600005)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报告(NO:FS2604060000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报告(NO:FS2604060001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祁阳市八宝镇亿家鲜生超市。经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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