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祁阳市家广福商贸有限公司的文明铺老姜和小米椒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检,经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文明铺老姜铅(以Pb计)、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No:CJ25020602。小米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No:CJ25020600。
2025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祁阳市家广福商贸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文明铺老姜和小米椒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经营现场无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当事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货票据、检测合格证明及上游供应商资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将相关线索移送到上游供应商所在地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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