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25- )
按照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 CJ25010076)检验结果,现将其中涉及抽检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有关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5431181568930050ZX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 CJ25010076)检验的不合格老姜产品基本信息如下: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XBJ25431181568930050ZX |
样品名称 |
老姜 |
生产日期 |
/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祁阳市八宝镇铁婆超市(个体工商户)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 |
检验机构 |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5-02-24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5-02-27 |
(二)经营环节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佐证材料见附件)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已销售:1件,共计10公斤。 库存(未销售):0公斤。 封存:0公斤。 召回:0公斤。 下架:0公斤。 |
原因排查 |
不明原因。 |
行政处罚 |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2月27日对祁阳市八宝镇铁婆超市进行核实调查,经查:祁阳市八宝镇铁婆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在经营食品过程中符合储存条件,保存得当,其收到食品不合格报告后,能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且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中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第四项:“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所列情形,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
整改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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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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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