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质监局优化经济环境规范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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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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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祁阳县质监局在全县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测评中,位列全县30个司法、执法部门中的第五名。
今年以来,祁阳县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五公开、十不准”、省质监局“二十条”、《祁阳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加强作风建设实行“八个一律免职”》等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业企业服务年” 和“三思三创三服务”活动,向全县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发送征求政风行风建设意见函110份,局领导走访企业73个,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情况、征求意见建议90余条。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治理行政执法和服务突出问题,对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涉企检查、收费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打造“阳光质监”。加强了对“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了《规范质监行政行为责任制》、《质监行政行为错案追究制》等查究问责制度。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局没有发生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树立了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