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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机构职能信息
  • 2026-01-13 10:51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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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负责人:尹显仪

机构地址:祁阳市民生南路185号

邮编:426100     电话:0746-3222965  邮箱:hnyzqyhbj@163.com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职责职能

一、机关内设股室职责

1.办公室(加挂综合协调股、财务室、督查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机关后勤、财务管理、绩效考核、作风建设、执行力、督查(办)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综合性材料,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权限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并提出安排意见。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年度绩效考核中的办公室统筹联动、保密与网络安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和“两创”工作、教育提质、创国卫(创森)、平安建设(含综治、反电诈、禁非打非、禁毒、防溺水)、固定资产投资、财源建设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市局办公室、综合协调科、科技标准与财务科、机关纪委。

2.人事宣教法规股(加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办公室)。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关系、考核奖惩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承担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政治建设、党建、组织、党建带群建、关心下一代、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巡察巡视整改、社会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市局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督察协调联络办。

3.自然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和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案件审查和执法监督,以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企业和社会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承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负责组织协调市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年度绩效考核中的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市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法规宣传与对外合作科。

4.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权限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年度绩效考核中的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企业帮扶等工作。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市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5.污染防治监管股。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履行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组织配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信用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立项争资、重点民生实事等工作。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

1.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监察中队日常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督查和考核;牵头组织专项环境监察行动及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及落实、环境信访投诉及污染纠纷调处;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工作;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所管辖区域内涉及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信访、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所管辖区域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情况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对所管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年度绩效考核中的安全生产、应急、信访、食品安全等工作。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市局行政执法支队。

2.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责:承担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支持配合属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年度绩效考核中的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湖南省永州市环境监测站、市局生态环境监测科。

3.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为决策提供服务保障;承担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指标储备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组织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日常工作。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市局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4.固体废物与辐射监管站的主要职责:承担辖区范围内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环境污染调查、统计与分析研究等技术性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管理制度;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备案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年度绩效考核中的乡村振兴工作。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市局核与辐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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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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