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物业管理领域矛盾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部分小区设施设备老化、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业主自治能力不足、维修资金使用难、停车难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生活品质和基层治理效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亟需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强化责任落实、创新管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二、制定依据
《实施意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
(二)政策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
(三)现实需求:结合我市物业管理现状及群众关切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七部分、三十条,涵盖以下重点内容:
(一)总体目标与原则:以“党建引领、属地管理、市场主导”为核心,推动物业管理社会化、标准化发展。
(二)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属地政府、部门职责,强化高位调度,建立“网格化”责任体系。
(三)源头治理与设施改造: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创新物业承接查验方式,落实建设单位保修责任,加快物业设施改造步伐。
(四)规范市场秩序:严控招投标管理,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推进智慧物业建设,强化公共收益监管。
(五)业主自治能力建设:优化业委会选举制度,明确经费保障,提升业主参与意识。
(六)破解难点问题:聚焦物业服务收费难、停车难、执法难等民生痛点,提出针对性措施。
(七)保障措施:通过财政支持、规范收费、舆论引导等,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四、特色亮点
(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统筹协调作用。
(二)部门联动协同监管: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跨部门协作机制,破解执法进小区难题。
(三)智慧赋能高效管理:推动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实现设施监控、缴费、投诉处理数字化。
(四)业主自治制度化:规范业委会权责,明确成员待遇及经费来源,激发自治活力。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