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10015/2026-48039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祁阳市数据局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祁政办函〔2026〕5号 |
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
祁政办函〔202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市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永州市司法局关于征集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函》(永司函〔2026〕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决定近期开展以下工作:(一)2026年度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二)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征集工作。为做好上述工作,现就报送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拟以永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计划;
(三)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六)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以及计划外追加项目投资且单个项目变更资金超过5000万元或调增投资概算幅度超过原核定概算10%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七)市本级财政(不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一次性动议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资金安排;
(八)处置100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产;
(九)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十一)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拟以祁阳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主要包括:
(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重大国有资产投资项目;
(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五)评估值在800万元以上国有资产处置;
(六)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七)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其他需由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三、精心论证,确保建议事项质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2026年度全市重点工作部署以及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论证。
(一)加强前期论证。对拟建议的事项,要认真开展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论证,确保事项依据明确、需求紧迫、决策条件基本成熟。
(二)履行内部程序。所有建议事项必须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拟提请报送的建议事项。
(三)明确责任人员。对确定报送的建议事项,需明确承办机构、具体负责人及联络员,负责后续的对接、说明和材料完善工作。
四、报送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填报材料。
1.呈报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表》(见附件1)和《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说明》(见附件2),说明字数不少于2000。
2.呈报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各单位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申报表》(见附件3)和《2026年度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说明》(见附件4),说明字数不少于1000。
(二)报送流程与时限。
以上填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2月28日前报送至祁阳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可通过湘办通传阅件功能报送,联系人:陈紫妍,联系方式:07463220460。),由市司法局统一汇总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如无建议事项,也需书面反馈。
(三)衔接汇报。
各单位在向市司法局报送材料前,对于呈报至永州市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内容需提前与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沟通。报送材料时,需一并提供已向分管市领导汇报的简要情况说明。
(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为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经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凡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附件:1.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表
2.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说明
3.2026年度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申报表
4.2026年度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说明
(附件略)
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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