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101项和《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我局对祁阳县嘉旺建筑垃圾消纳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申报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拟发放《建筑垃圾消纳场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企业名称:祁阳县嘉旺建筑垃圾消纳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祁城综 建消纳审 字【2025】 1 号
总占地面积:13130.39㎡
法定代表人:郭丽娟
消纳种类:建筑垃圾
处置场所性质:回填
消纳总量:70万方
发证日期:2025年 3 月19 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5年3月19日至2028年3月18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企业在建设、经营和安全管理工作上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我们将核实相关意见,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6日
投诉电话:0746-3399110
投诉地址:祁阳市浯溪中路建设大楼四楼(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审批机构:祁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