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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祁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
  • 2025-03-29 16:18
  • 来源: 祁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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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1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指导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与规划建议;拟定全县农业发展的意见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规定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劳动模范服务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风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设,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农产品加工发展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工作并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草、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民政策。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植物防疫检疫法律规定、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植物防疫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意见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和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迁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意见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4、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加快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规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5、参与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确定。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相关职责,农业农村局内设1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综调室(秘书室)、人事股、法规与科技教育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股、发展规划与社会事务促进股、计划财务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作物种子和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和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包括:祁阳县河埠塘农场、祁阳县原种场、祁阳县畜牧场(十里坪农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

2、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祁阳县河埠塘农场、祁阳县原种场、祁阳县畜牧场(十里坪农场)

2025年农业农村局(含二级事业单位)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68人,其中农业农村局本级238人,河埠塘农场9人,原种场8人,畜牧场13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0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06.7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06.21万元(不含上年结余收入),较去年减少13.43%,主要是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90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3万元,农林水支出3374.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1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06.21万元(不含上年结余收入),较去年减少13.43%,主要是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90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占 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0 %;农林水支出3374.00万元,86.36%;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3万元, 9.92%卫生健康支出145.15万元,3.7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555.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51万元。主要是专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1万元,其中畜牧场135.71万元;河埠塘农场92.67万元;原种场122.6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315.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6.64万元,下降30.24%,主要是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19.5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8.00万元,公务接待预算较2024年减少1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杜绝不必要的接待,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按要求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制度,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0万元,拟召开1场现场推进会,人数500人次;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3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90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5.78万元,项目支出35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5年祁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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