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投诉县交警大队乱执法
收文单位: 市长信箱(祁阳) 来信时间: 2018-04-11
来信类型: 咨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长虹街道明德小学到橄榄佳苑路段未划设停车位,也没有设禁停标志,但交警4月9日下午2点多却对该路段的停放车辆进行抄牌处理,故投诉县交警大队乱执法。
回文单位: 县交警大队 办理时间: 2018-06-05
内容:

桂哥,您好:


您在县长信箱关于“投诉县交警大队乱执法  ”的信件,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因410日我县创国卫工作迎接市级检查,为维护该路段交通秩序,县交警大队浯溪中队于49日下午对长虹路违停的车辆下发了违停处罚通知单。考虑到该路段因提质改造施工而未规划停车位,标志线不全,故对此次抄牌车辆都作警告处理,未录入违法系统处罚。县交警大队正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早日将该路段停车位、标志线设置好,再对该路段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对违停车辆依法处罚。请您谅解!


 


县交警大队


2018422


 

相关附件: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