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银行卡年费问题
收文单位: 市长信箱(祁阳) 来信时间: 2017-09-01
来信类型: 投诉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在2009年在祁阳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办了一张银行卡,后来一直没用,不知哪里去了。现在想启用那张卡,就去银行挂失,但工作人员说要补交这些年10元/年的年费。为什么还要年费?
回文单位: 县人民银行 办理时间: 2017-12-02
内容:    

黄某:你好!你的投诉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家金融法相关规定,应该要收取10元/年的年费,目的是为了杜绝死账、呆账。已向黄某解释清楚,其表示理解,交了年费,将银行卡手续办妥。


县人民银行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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