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祁阳市梅溪镇正值赶圩日,祁阳交警羊角塘中队联合梅溪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执勤工作。在执勤过程中,执勤民警对一辆三轮摩托车进行拦停检查。经查,该无牌三轮摩托车后箱内装满了赶圩购买的物资,还搭载了3人,车内乘客在货物的缝隙中艰难地坐着,三轮车车身只是随意的用防水布遮盖,没有其他的防护设置,十分的危险。执勤民警立即让车内乘客下车,并对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载人的危险性,同时还让驾驶员汤某现场签订承诺书,今后将不再使用三轮摩托车载人。
交警提醒:三轮摩托车不能作为载人交通工具使用,一旦载人上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不稳定性,容易造成车内乘坐无序、乘客颠簸,在车辆转弯、刹车时容易造成乘客碰撞甚至翻出车外,造成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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