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浯溪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议案的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新领导到位后,立即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汪小军同志担任组长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依法行政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和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事务。形成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民主,加强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决策民主科学、执法依法依规的要求,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制度建设。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在涉及重要信息、敏感信息方面,严格审核把关。比如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同时,组织实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三是持续加强其他制度的执行。坚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完善街道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规范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调解各类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三)推行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公开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府信息。2022年,我街道开展政务公开信息114条,收到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
(四)依法调处纠纷,有效化解矛盾。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主线,狠抓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浯溪街道信访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细则》并对细则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人才队伍建设,壮大了“法律明白人”队伍,能实现每个村(社区)一个法律明白人,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二是坚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优势,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调解组织定期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预防纠纷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稳控”。2022年,我街道组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队15支40余人,重点围绕农村“三大纠纷”案件、重点信访突出问题以及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特殊人群肇事肇祸等开展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落实分级式调解负责制,2022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113起,调解113起,调解率100%,各村(社区)调解成功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林地纠纷等纠纷案件超过13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5%。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平台服务受理和处办工作,2022年以来累计处理工单34件,群众回访满意率达100%。
(五)坚持依法为循,推进基层治理。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加强基层治理,牢牢守住法治这一底线,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基层治理的常态。一是指导各村(社区)“两委”成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二是坚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强化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法律七进”,抓牢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法治教育,常态开展法治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健全基层发展治理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
(六)健全监督机制,维护司法权威。主动接受人大、司法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配合纪委监察、审计等机关的专门监督。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上报。在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法定时限内未履行,又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依法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在职能范围内积极做好因征地、拆迁等方面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七)强化普法宣传,树立法治思维。把做好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相结合,带动形成全社会尊崇法律,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抓普法宣传。加大《宪法》、《民法典》宣传力度,以“乡村讲习所”、“以案释法”、“法律七进”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6月禁毒、11月消防、12月宪法等法治宣传月活动;将网格化与普法工作相结合,落实普法责任网格化,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动员在职干部积极参加执法资格人员考试,不断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加大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活动,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协调、督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见效,把我街道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坚持法治学习。充分发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持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
(二)坚持依法决策。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高度概括的“十一个坚持”为指引,引导全办干部职工把依法行政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工作的始终,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等行政措施,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制度、应对行政诉讼工作流程,提高行政复议办案和应诉工作质量,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公信力。
(五)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我街道应予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三、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及落实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范围还不够广,对农村土地征地拆迁、企业用工法律宣传等普及效果不够明显;二是制度机制还需完善;三是法治队伍相对薄弱,法律专业人才少,现有人员之间法治水平有差距,一定程度影响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四是法治宣传创新意识不够强。虽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抓实普法工作,但创新性工作开展仍不够,创新举措偏少,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业务重点工作的深度融合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落实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全面宣传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浯溪街道的中心工作,采取更加务实措施加大全街道层面法治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三是建全制度机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不断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四是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此外,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学法讲座、普法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一)加强依法行政保障。进一步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开展培训班、外出办班等形式,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促进领导干部不断完善法治意识。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法治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和班子学习议题,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通过开展培训和实践锻炼,增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尤其是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
(三)完善法治队伍建设。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切入点,加强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动员我街道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学法并报名参加执法考试。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等文件有关规定,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的工作目标。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积极开展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综合考虑不同领域、不同普法受众的不同情况,把真正符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的有效需求作为谋划工作的依据,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主动适应自媒体、融媒体等新闻宣传载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科技手段、向互联网模式转型,共同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加强执法能力教育。以更高的标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干部学法能力,鼓励具有行政执法考取资格的干部去考试,提高依法执法人员比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