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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医疗保险报销申报时限的通知
  • 2022-01-20 11:23
  • 来源: 祁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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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29号)、《关于印发<永州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医保发〔2021〕25号)精神,2022年1月1日起,脱贫攻坚期实施的贫困人口“六重”保障政策转化为“三重”保障。为确保2021年度医疗保险待遇结算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参保人员202112月31日前在祁阳市外住院(含特殊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在异地联网结算符合脱贫人口二次补偿条件的参保人员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携带相关资料祁阳市政务中心楼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祁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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