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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关于对祁阳市振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2023-05-12 11:08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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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祁阳市振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期: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阳市振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建设地点

祁阳市白水镇石龙村三组

建设单位

祁阳市振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衡阳市宇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祁阳市白水镇石龙村三组总占地面积12698.31m2建(构)筑面积约为6645.56m2。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区(配料站、传输系统、搅拌楼)、水泥稳定砂生产区(配料站、传输系统、搅拌楼)、原料筒仓、砂石堆场、环保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办公生活区以及相应配套工程。项目拟2条18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水泥稳定砂生产线,年规模为C30-C60商品混凝土50万m3水泥稳定砂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加强现场环境监管。施工场内设置专职保洁员。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遮挡物,防止物料洒落。3、对产生的噪声加强有效衰减和控制4、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堆场粉尘、物料输送粉尘、筒仓粉尘、装卸主要防治措施:原料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和雨棚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装置,堆场内设喷雾抑尘装置混凝土生产线和水泥稳定砂生产线设置封闭式搅拌楼,给料、输送、混合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除尘处理。物料筒仓仓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除尘处理后,通过设备自带排气筒(口)排放车辆进设置冲洗平台,硬化厂区场地及进出场道路,并定期洒水、清扫。厂界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作业区降尘废水、生活污水。主要防治措施:厂区采取雨污分流,设置截排水沟雨水收集池。降尘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经砂石分离系统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级标准,用于厂区及周边绿植浇灌等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机、搅拌机、物料传输装置等设备。对产噪设备以及场区环境进行降噪处理: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设远离厂界并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加强机械维护保养。项目场址周边种植树木噪声经有效衰减控制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北厂界达到4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不合格的沙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离系统产生的砂石和沉泥、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厂内暂存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暂存、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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