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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关于对祁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祁阳海创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 2022-03-21 10:57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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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21日我局对祁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祁阳海创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告 期: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7日(7日)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通讯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祁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祁阳海创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

   号:祁环评2022〕6号

发文时间:2022年3月21日

   文:

祁环评〔2022〕6号

关于祁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祁阳海创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祁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委托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祁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祁阳海创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祁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祁阳海创公司”)是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位于祁阳黎家坪建材产业园祁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2019年,祁阳海创公司依托祁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1#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建设“祁阳海创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危废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处理一般固体废物2万吨/年和危险废物7万吨/年,该项目于2019年1月18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批复文号湘环评20194),并于2020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

现祁阳海创公司拟将“祁阳海创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危废项目”作部分变动。主要变动内容为:将处理固废量从原2万吨/年增加至12万吨/年,处理危废量7万吨/年保持不变,不新增工程内容及生产设备设施,仍旧依托原有的场所、生产设施及1#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变动后,将新增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及污染土10万吨/年,祁阳海螺水泥公司相应将减少水泥生产原材料粘土10万吨、燃煤1002吨。

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其他事项按原环评文件和批复执行,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新增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分批次参入混料搅拌调质,最终进入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至厂区冷却循环水池,再返回依托工程各用水环节再利用,不外排。项目实施不得影响区域用水,加强保护所在区域的自然水体,严禁污染物排入水体。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固废暂存库、储存库、输送车间等采取封闭式设计。预处理车间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入窑焚烧,尾气依托现有水泥窑窑尾烟气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除氯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表面冷却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水泥窑窑尾烟气处理系统处理。窑尾外排废气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特别排放限值《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达到《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水泥生产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粉磨和飞灰储仓含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水泥窑停窑检修期间,储存库、预处理车间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VOCs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臭气污染物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外排废气污染物达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产噪设备及场区环境进行降噪处理。优化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噪声经有效衰减和控制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加强对工业固废的管理,本项目原料来源须严格按报告表所列范围执行,对各车间、暂存库等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漏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飞灰储仓布袋除尘的收尘灰等进入水泥窑处置,除氯系统收尘窑灰作为水泥混合材料再利用。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保管理人员和职责。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按要求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项目周边环境安全。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四、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本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该项目报告表。本项目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该项目报告表。

六、若发现本项目存在承诺弄虚作假或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建设单位应承担环保主体责任,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

七、祁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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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mail:qy3219980@163.com  联系电话:0746-32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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