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传达中央、省、市有关文艺工作精神,培养教育广大文艺工作者明辨是非,坚守道德底线,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引导文艺工作者学习党的文艺理论,促进全市文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对本县15个文艺界群团组织依法进行有效管理。加强直属协会领导管理,实现目标管理考核;对于一般性协会实行基础性管理。
3.实行团体会员行业管理制度,完善评价体系和机制,壮大文艺会员队伍。由政府重奖表现突出、成绩卓越的会员,进一步激发创作热情。
4.向有关方面反映团体会员的情况和要求;沟通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与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渠道,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创作积极性。
5.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合法权益;在团体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6.组织研讨评奖。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和全市“文艺奖”评选活动,向国家文联、省市文联推荐作品参与评奖。
7.参与制定全市文艺创作和文艺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创作氛围。
8.抓创作、出作品、出人才,为文艺创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促进文艺事业的繁荣。制订创作规划、组织、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出优秀作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发现、扶持和培养文艺人才,不断壮大文艺队伍。抓好有影响的重大社会活动,配合国家重大节庆日,推出有文联特色的文艺活动;参与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和城市文化品味的有关工作。
9.与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密切合作,开展文艺活动,共同发展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加强与市外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系,开展全国民间文化交流活动,扩大我市文艺界影响。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祁阳市文联是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祁阳市文联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联部、权益保护与行业建设部)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祁阳市书法院),管理全市15个专业文艺协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阳市文联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41万元,主要是县级财政扩充了预算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0.06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41万元,主要是预算收入的增加相应的支出进行了扩充。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6万元,占85.7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0.06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7万元,上升380%,主要是年初足额安排。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0.1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接待次数。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不开展培训,人数0人;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