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提出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意见。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签订、鉴证、变更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
3、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宣传贯彻国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对乡村“一事一议”、“共同生产费用”预决算方案的审批;审核会签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监督管理涉农收费政策及价格的公示;参与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案件;培训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
4、负责农村集体财务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聚焦“三资”专项治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后续工作,进一步摸清集体家底,精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清理完善集体经济合同,拓宽村集收入渠道,全面完成赋码换证,稳步推进“政经分离,村社分账”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农村财务人员,开展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农村财务公开。
5、负责农村经济情况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
6、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管理和培训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7、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户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经济信息服务;指导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核算。
8、负责牵头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改革,承担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以及闲置宅基地、闲置住房的利用,负责农村宅基地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骗取批准”“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负责引导农村适度集中建房,及农村宅基地队伍管理培训、政策宣传、统计年报等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祁阳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农村经济发展指导股、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股、农村宅基地管理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祁阳市农村经营服务站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 56.5 万元,增长 36.57 %,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2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9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8.24 万元,农林水支出185.8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 56.5 万元,增长 36.57 %,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注:与上年的收支增减对比情况一定要作出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占 0 %;教育支出 0 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96 万元,占 8.04 %;卫生健康支出 8.24 万元,占 3.91 %;农林水支出185.8万元,占88.0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163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48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其中:
1、农民减负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2、农村财务监督与审计专项工作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
3、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改革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4、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经费4万,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日常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调处,仲裁培训、宣传。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资金20万,主要用于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扶持及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户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经济信息服务;指导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核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17.2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3.08 万元,上升 311.43 %,主要是预算结构发生改变,增加了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79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7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0.01 万元,减少 0.2 %,主要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2 万元,拟召开“三资”专项治理会议,人数 60 人,内容为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管理;培训费预算 3.8 万元,拟开展新任村会计培训,人数 600 人,内容为新任村会计进行村级财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1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3 万元,项目支出 48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