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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祁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 2022-10-31 12:54
  • 来源: 祁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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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制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制并实施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制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湖南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落实上级医疗保险部门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动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和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制全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祁阳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股;药品招标采购股;监管股;计划财务股。下设二级机构医保事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祁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阳医疗保障局本级医保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569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10.4万元,增长8.5%,主要是因为财政对卫生健康支出投入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569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96.7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569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48.72万元,占99.2%;项目支出448.06万元,占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69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10.4万元,增长8.5%,主要是因为财政对卫生健康支出投入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9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10.4万元,增长8.5%,主要是因为财政对卫生健康支出投入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96.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4.32万元,占1%;卫生健康(类)支出52777.21万元,占94.8%;农林水(类)支出2285.29万元,占4.1%;住房保障(类)支出59.96万元,占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6.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69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4.1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6.32万元,支出决算为7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9.93万元,支出决算为5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1%,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的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城乡(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421.3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城乡(款)财政对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8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1.6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69.47万元,支出决算为81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01万元,支出决算为44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8.1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5.2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9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指标转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24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08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61.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预算数相等主要是没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都无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6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省市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与上年相比减少2.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我局是新成立的单位,2019年数据合并在人社局。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9个、来宾309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下来检查和其他兄弟区交流学习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6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4.73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新局成立大型修缮及新的办公家俱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38万元,用于召开医保政策宣传学会议、城乡居民征缴启动会议,人数216人,内容为:医保政策宣传学习会议9次,城乡居民征缴动员会、推进会2次;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次培训,人数0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支出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货物支出、工程支出、服务支出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55696.7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48.06万元,本年度重点项目支出0万元,无重点项目支出。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5103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6%。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医保服务能力建设资金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33.22万元。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医保服务能力建设资金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确保全市医保工作正常运转,为参保人提供及时、便捷、全面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各项指标的监督,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2、1)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100%,资助率达到100%。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5%。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2)救助对象满意度达95%,群众对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5%。为市域内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及时足额报销 3、有效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祁阳市医保局通过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取得了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性成就,对医保新系统的推进付出很大的努力。2021年,医保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精准实施医保扶贫,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扶贫收官战。扎实推动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保管理和经办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不断提高医保服务便捷性;加强医保综合监管和宣传引导,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我市已将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人员、重病患者及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本年度共救助56008人次,其中参保资助37243人,直接救助18765人次。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祁阳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股;药品招标采购股;监管股;计划财务股。下设二级机构医保事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1、拟制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制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制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湖南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和支付标准;

5、落实上级医疗保险部门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动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根据国家、省和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拟制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三)人员概况

祁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在职人员编制为93人,现有在职人员90人,年末退休人员有 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支总计5569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10.4万元,增长8.5%,主要是因为财政对卫生健康支出投入的增加。

(二)财政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96.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4.32万元;占1%;卫生健康(类)支出52777.21万元;占94.8%;农林水(类)支出2285.29万元.占4.1%;住房保障(类)支出59.96万元;占0.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预算编制要求, 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按时完成了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2021年祁阳市医疗保障局预算总额为55696.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0832.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5.59万元,项目支出448.06万元。

2、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行政运行保障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 ,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在支出管理中, 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在重大事项及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月与财政国库股的对账工作,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0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完成预算的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招待费开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与上年相比减少1.96万元,减少22.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进一步严控招待费开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立资产管理卡片,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通过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取得了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性成就,对医保新系统的推进付出很大的努力。2021年,医保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精准实施医保扶贫,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扶贫收官战。扎实推动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保管理和经办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不断提高医保服务便捷性;加强医保综合监管和宣传引导,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1年我市参保人数为810985人。

各级财政补助标准580元

(2)质量指标

以户籍人口为基础计算的基本医保纵使参保率为87%。2020年底,我市公安系统户籍人口为986297人,2021年我们申请财补的参保人数为810985人,户籍人口参保率为87%。

以常住人口为基础计算的基本医保纵使参保率为109%。2020年底,我市统计部门统计的常住人口为791939人,2021年我们申请财补的参保人数为810985人,常住人口参保率为87%。

重复参保人数为0。我们系统无法识别是否重复参保。

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78.59%。2021年系统总费用为102111.42万元,自付26287.5万元,自费9858.51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为65965.41万元,基金支付为51839.7万元,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78.59%。

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64.6%。2021年系统总费用为102111.42万元,统筹支付51839.72万元,大病6008.62万元,其他支出8117.07万元,合计报销总额为65965.41参保人住院费用报销比64.6%。

实行按病种(组)、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已实行按单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支付方式付费。

开展门诊统筹。已全面实行门诊统筹,现有村卫生室346个。个人账户余额保留可继续使用。

(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

1、数量指标

1)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我市已将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人员、重病患者及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本年度共救助56008人次,其中参保资助37243人,直接救助18765人次,该项指标已达到标准值。

2)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本年度各级财政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3724.45万元,其中中央2190.6万元,省级433.85万元,市本级1100万元。该项目资金全年支出3749.68万元,累计结余资金33.78万元。基金累计结余约占本年度筹集资金总额10%,该项指标达到合格标准值。

2、质量指标

1)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根据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永医保函〔2020〕36号)文件精神,对年度救助限额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该项指标已达到标准值。

2)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我市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达100%,该项指标已达到指标标准值。

3)“一站式”结算覆盖地区。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财务发〔2017〕2号)文件精神,我市做好市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建设工作,2021年我市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均已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该项指标已达到标准值。

3.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1)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根据(永医保函〔2019〕54号)文件精神,我市已将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人员、重病患者及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达到标准值。

2)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我市市域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已全面覆盖,实现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市外异地住院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追补。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该项指标已达到标准值。

3)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根据《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永医保函〔2019〕54号)文件精神,我市已将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众按规定建立“六重”医疗保障制度。一是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给予50%资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及压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该项指标已达到标准值。

可持续性: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通过健全医保、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民生部门联动机制,精准管理,确保救助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做到公平、高效、便民。更好的帮助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获得人民群众充分认可,该项指标已达到标准值。

五、存在的问题

1、个人缴费增速过快,老百姓实际受益度未见明显提高,医保征缴工作推进困难,参保人数较上年同期下降。

2、对医院政策范围内的自负部分控制不力,政策范围内报账比例不理想。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本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大医疗稽查力度、控制住院指针

3、进一步加大对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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