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老区办∶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老区振兴,经省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领导审核、省民政厅党组研究、并报省财政厅核准备案,现将 2021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老区发展方向)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情况通知你们(附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请你们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通知》(湘财预〔2021〕29号)的要求落实资金到项目单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湖南省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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