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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营运成本的监审报告
  • 2019-12-24 11:29
  • 来源: 祁阳县价格成本调查队
  • 作者:祁阳县价格成本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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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营运成本的监审。

2、项目由来:根据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提供的关于调整公交车票价的请示报告,经我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价格调整(制定)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特安排祁阳县成本调查队进行本次成本监审。

3、审核对象及范围:本次成本监审的对象为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运营成本;调查审核的主要内容:2018年至20191-10月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基本情况、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年营运收入、支出、管理费用、期间费用、财务情况、固定资产、线路总长、年运营公里数、年客运总量等。

4、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成立于1994年,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现有员工259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7人,行政人员17人,驾驶员112人,下岗待业人员123人,现运营公交线路10条,线路总里程105公里,设计运力120台(现在实际投入87台)。年营运里程500万公里,2019年客运总量约1200万人,公司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对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警等人员提供免费乘车服务。

5、审核工作时间:201912月至20202月。

二、成本监审的依据及成本项目构成

1、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

3)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7号令)

4)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8号令)

5)国家发改委《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

6)《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湘发改成调[2017]1119号)

 2、特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制度》

3)《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3、被审核公共汽车公司提供的依据

4、成本项目构成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客运经营特点,我们将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运营成本项目归纳为运输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需冲减的费用等。其中运输支出包括:燃料,充电电费、工资、折旧、车辆保险、车辆年检、修理、洗车、事故损失、福利、安全经费等;管理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待岗职工生活费、固定资产折旧、办公费、招待费等。

三、成本审核程序

1、通知被审核公司按规定及时提交成本监审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提交资料如下:

1)关于调整公交车票价的请示报告;

2)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基本情况报告;

32018年至20191-10月运营情况核算表;

4)固定资产台账、资产负债表、企业利润表、职工薪酬表、燃料消耗及维修、保险明细表、各线路收入明细表其他与成本相关资料。

2、我队于20191222日开始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资料提供基本完整,按规定转入具体的审核程序。

3、我队实地进行成本监审工作,审核了该单位20181月至201910月申报营运数据、凭证、票据、合同等相关资料,对相关成本数据进行归集,听取了被审核公司的意见。

4、我队通过实地审核后,根据成本项目、成本数据、成本水平的具体情况,提出成本核增、核减的意见,起草成本监审报告。

四、成本数据的调整及理由

根据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成本数据调整及理由如下:

(一)运输支出:2018年核定数为14273592.57元,20191-10月核定数为15312519.18元。

1、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加油表清单核定其燃油费2018年为6110433.85元,20191-10月为5565325.33元。根据提交的电费清单核定其充电电费20191-10月为350000元。

2、司机薪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六条、第七条规定:①职工人数按规定的定员标准确定;②计入定价成本的职工平均工资(包括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报酬)据实核定;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工资表核定其司机薪酬,2018年为3377181元,20191-10月为4229235元。

3、折旧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采取年限折旧法,依据车辆其使用的平均期限为8年折算,核定其折旧费2018年为1905573.63元,20191-10月为2676605.31元。

4、车辆保险、年检费、修理费、洗车费据实核定,2018年为2368179.7元,20191-10月为1985584.54元。

5、事故损失费用,根据其公司发生额度核定,2018年为136063.62元,20191-10月为180825.6元。                                                                                                                                                                                                                                                                               

6、安全经费及福利费、无拒载投诉奖、线路纯净水、场地建设费、车辆识别是该公司在营运过程中提高乘客安全与提升服务质量的举措应据实核定,2018年为228263.77元,20191-10月为253155.56元。

7、核减其老年乘车免票款、购买电动车款,因为老年乘车款已由政府专项经费补贴,购车款已分年度计入折旧费。(核减明细详见附表3

(二)管理费用:根据该公司运行情况予以核定2018年为2859281.79元,20191-10月为2503766.3元。(详见附表2

(三)财务费用:根据该公司每月还款的结账凭证为依据核定其财务费用。2018年为1388442.35, 20191-10月为1639221.52元。

(四)需要冲减的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获得的与监审商品或服务生产经营有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助专门项目的,直接冲减该项费用;未明确规定专项用途的,应当冲减总成本。

该公司需要冲减的费用为:1、营运补贴:(电动车营运、燃油车的燃油补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8年应冲减2069850.93元,核增20191-10月电动车补贴125万元,20191-10月应冲减2001667元。2、老年免票补贴:2018年为120万元,20191-10月为90万元(到账);广告收入冲减总成本: 2018年为168000元,20191-10月为146000元。

以上第(一)、(二)、(三)项合计减去第(四)项即为营运成本,营运成本为201815083465.78,20191-10月为16407840元,总合计为31491305.78元。

五、有效乘车人次核定

根据该公司2018-201910月的总收入核定其有效乘车人次。2018年为8206293人次、20191-10月为9338718人次,人数合计为17545011人次。

六、成本审核结论

经审核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2018年至2019年10月的营运成本为31491305.78元,其有效载客人数为17545011人,人均乘车成本为1.795元/人次。(详见附表1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成本监审是基于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实际运营成本,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对其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

2、关于燃油补贴费用。由于2019年燃油补贴还未全部发放,故按2018年平均标准核算,其电动公交按6万元/年核算。

3、关于车辆维修费。每车每年的维修及耗件费用有所不同,难以取得,只能以公司提供修理费用的原始依据核算。

4、本次成本测算,不含合理利润。是该公司在实际运营中的实际成本费用,补贴已冲减。

5、关于客运总量计算。客运总量根据20191-10月营运总收入/10×12确定年客运总量。

6、关于有效乘车人次,是指不在惠民政策以内的购买车票乘车的人员。根据惠民政策,该公司应对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警等人员提供免费乘车服务,相关费用已冲减。如政府补贴费用提高,则营运总成本会降低,人均乘车费用也会降低。

附表1:2018-2019年10月营运成本核算表

附表2:2018-2019年10月管理费用核算表

附表3:2018-2019年10月营运成本核减表

祁阳县价格成本调查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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