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关于对祁阳县舜源出口花炮有限公司(盘古园工区)年产9亿响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阳县舜源出口花炮有限公司(盘古园工区)年产9亿响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公示日期:2019年6月11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评股(龙山公园内)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祁阳县舜源出口花炮有限公司(盘古园工区)年产9亿响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祁阳县羊角塘镇兴发村(盘古园工区) |
建设单位 | 祁阳县舜源出口花炮有限公司(盘古园工区) |
环评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祁阳县舜源出口花炮有限公司(盘古园工区)投资500万元进行建设,建设地点位于祁阳县羊角塘镇兴发村。现经营许可范围为:爆竹类:爆竹类(C)级。 项目总占地面积68233.3m2,总建筑面积为374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各类工房及配套的公用设施共计32栋,建筑内容包括办公生活区、生产区、原辅材料区、中转库、成品库等、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设施。全厂组成一条爆竹生产线,形成年产9亿响鞭炮(约4.5万标准箱)的生产能力,产值约10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装药车间产生的粉尘,因安全生产需要,以操作间围墙将粉尘阻隔在操作间范围以内,粉尘大部分能沉降在操作单元附近,飘散至大气环境中的比例较小,再定期清洁操作平台、车间地面,通过清水清洁之后车间含药粉尘得到有效去除并使车间保持一定湿度,含药粉尘不会在地面累积产生安全隐患或二次污染,地面粉尘主要通过清水清洁进入沉淀池中,最终以沉淀底泥形式排出。 结鞭车间每间设有集气扇,集气扇外连有专门管道,粉尘经集气扇收集后经管道送至车间外水浴除尘水池沉降,含药粉尘主要通过水浴除尘作用进入水浴除尘水池中,最终以底泥的形式排出。经处理后的含粉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产品试燃放及余药销毁在安评指定销毁场专人燃放销毁,销毁方案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根据项目安评报告,产品试燃放及余药销毁场所设置在生产厂区东面,四周100m内无民房。产品试燃放及余药销毁量很小,产生的污染物有限,且厂区占地较广,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清洁废水和员工日常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车间清洁废水污染物以SS为主,经车间周边污水沟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水浴除尘及车间清洁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及产品试放噪声。车间的机械设备噪声在经车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周围土坡/围墙/绿化的阻隔、吸声后,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通过采取严格控制运输时间,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运输,且运输过程控制车速和禁鸣等措施后交通噪声对周边沿线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本项目的产品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试燃放,由于试放的产品量较少且避开周边居民的休息时间,因此,试燃放噪声对外界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对外界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纸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纸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余药、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等含火药危废在安评指定销毁场专人燃放销毁,化工原材料废包装袋/桶由生产厂家回收,试燃放、余药销毁废渣运至安评制定场所填埋。 综上所述,经采取以上所述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