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7日我局对祁阳市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祁阳市狮子岭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 告 期:2024年5月7日—2023年5月13日(7日)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通讯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祁阳市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祁阳市狮子岭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文 号: 祁环评〔2024〕10号
发文时间: 2024年5月7日
批 文:批复_祁阳市狮子岭农林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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