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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2017-05-16 18:24
  • 来源: 县环保局
  • 作者:县环保局
  • 【字体:   

权利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和超5年期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祁阳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内;建设项目环保验收30日内。

审批条件

满足许可条件

申报材料

1、环境影响登记表报批稿(含纸质本三本和电子文档)

2、规划选址预审意见

3、污染物总量控制文件

4、专家评审意见(原件)、专家名单(亲笔签名)

5、项目所在县(区)环保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6、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祁阳县环保局(龙山公园内)

咨询、投诉电话

0746-322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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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E-mail:qy3219980@163.com  联系电话:0746-321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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