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和超5年期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实施主体 | 祁阳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对象 | 法人,其他组织 |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期限 | 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内;建设项目环保验收30日内。 |
审批条件 | 满足许可条件 |
申报材料 | 1、环境影响登记表报批稿(含纸质本三本和电子文档) 2、规划选址预审意见 3、污染物总量控制文件 4、专家评审意见(原件)、专家名单(亲笔签名) 5、项目所在县(区)环保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6、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祁阳县环保局(龙山公园内) |
咨询、投诉电话 | 0746-3222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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