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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道塘垃圾堆放场封场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征求意见
  • 2014-07-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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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祁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委托,我公司承担《祁阳县道塘垃圾堆放场封场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环评工作基本完成,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祁阳县道塘垃圾堆放场封场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祁阳县茅竹镇道塘村境内322国道线旁,坐落在道塘村一处三面环山的山丘沟谷中;

    3、项目规模:填埋场占地面积约60亩,堆放垃圾量达110万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a)上山道路利旧改造;
        b)垃圾坝砌筑;
        c)堆体整形及封场覆盖系统;
        d)地表水控制及雨水截排洪系统;
        e)渗滤液收集导排处理系统;
        f)填埋气体收集及处理系统;
        g)封场绿化及土地利用。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⑴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运输车辆尾气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②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少量施工废水随意排放,影响当地地表水的水质。
        ③噪声:项目施工时,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的噪声会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工作将造成影响,施工噪声主要对周围200m范围内造成影响。
        ④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⑤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在进行场地整理、填埋开挖时破坏地表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⑥其他:项目施工对城市景观和人群健康的影响是轻微的,短期可逆的。

    ⑵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填埋气体和渗滤液调节池臭气的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②废水:项目废水主要由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
        ③噪声:项目配套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走班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污泥。
 

三、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为扬尘、噪声、固废等,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立施工维护、洒水车、及时清理生活废弃物等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运输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物料运输进行遮挡,以减少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也减轻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在对植被、景观等的影响,通过在自然生态、基础设施布局方面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填埋场封场时会产生填埋气体,本工程产生的填埋气体采用垂直于场底的导气石笼进行收集,将收集后的填埋气体引至高架火炬进行燃烧后排放。调节池采取密闭式,控制臭气外逸;同时封场后在场地内设置绿化带,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

        (2)废水防治措施:场内采取旱厕,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属自然蒸发。为防止填埋区垃圾渗滤液渗漏污染,场内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的防渗材料配合黏土料进行库区敷设;填埋场内产生渗滤液由场内导排系统收集排至调节池内,再槽罐车转运至茅竹镇容驷村垃圾填埋场的污水处理车间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在采取以上污染治理措施后,填埋场正常作业情况下基本不会造成水污染问题。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基础。项目场区加强绿化建设,植被可起到一定的隔声效果。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措施合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渗滤液调节池的污泥,污泥中不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压滤机压干,使含水率低于80%,再清运至茅竹镇容驷村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固体废物合理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防治措施:项目封场后及时进行绿化与植被恢复等,建成后有利于区域植被恢复和改善区域景观生态系统。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选址、布局基本合理。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切实可行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工艺和保障项目环保预算的条件下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 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总体态度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示的方式和公示时间

    1. 公示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公告、通过祁阳县政府网站上公示的形式。 祁阳县政府网址:http://www.qy.gov.cn/

    2.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祁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联 系 人:曾建胜 联系电话:15074673278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美珍 联系电话:0731-85060477
            传真号码:0731-85060477
            E-mail: tonideng@163.com


祁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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