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检查家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为县委、县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3、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公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4、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农村、企业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业务股、法规股、计算机站、城调队、农调队、民调中心等队站股室。
2、人员(不含临聘人员):统计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27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51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83万元。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51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3万元、项目支出309.8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83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83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9.7%,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95.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9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3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0.3%。具体项目为:
城镇经济调查9万元
农村经济调查、粮食监测工作经费10万元
人口抽样调查3万元
统计年鉴印刷4万元
统计年报资料费3万元
统计月报卡资料费1万元
住户一体化调查20万元
市年鉴广告费3万元
联网直报8万元
投入产出调查3万元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5万元
畜禽监测调查15万元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25.8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