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祁阳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祁阳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处理中央、国家机关、湖南省和永州市转送信访件,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人民群众到市委、市政府来访,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服务工作。
(二)承办中央、国家机关、湖南省委和省政府、永州市委和市政府、祁阳市委和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室)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落实情况;向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动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指导提供服务。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跨镇(街道)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永来祁上访事项,以及异常性、突发性信访事项。
(五)指导全市信访业务,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意见。
(六)掌握全市信访工作动态,提出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阳市信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办信室(加挂网络信访室牌子)、政策法规股(对外称祁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调处纠纷股四个职能股室。另下设祁阳市信访接待中心,为祁阳市信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祁阳市信访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19人,其中祁阳市信访局机关10人,祁阳市信访接待中心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祁阳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阳市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80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26万元,降低5.51%,主要是因为压缩公用经费和信访事务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0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68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0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39万元,占35.86%;项目支出519.29万元,占64.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26万元,降低5.51%,主要是因为压缩公用经费和信访事务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9.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26万元,降低5.51%,主要是因为压缩公用经费和信访事务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9.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7.58万元,占92.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万元,占4.04%;卫生健康支出10.51万元,占1.30%;住房保障支出18.84万元,占2.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5.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行政运行(2010301)。
年初预算为209.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
年初预算为598万元,支出决算为50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信访事务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信访事务(20140)行政运行(2014001)。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201)信访事务(2014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4002)。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201)信访事务(20140)信访业务(2014004)。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年初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预算。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年初预算为1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
年初预算为1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0.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5%,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54%;与上年相比减少4.22万元,降低8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54%;与上年相比减少4.22万元,降低8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45人次,主要是永州市局来局督查督办信访工作,其他县市区信访局来局调研和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降低5.18%。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未召开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开展培训,人数0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7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3.7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25%。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80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80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865.42万元,执行数809.68万元,完成预算的93.56%,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市信访总量、赴省进京越级重复访量、信访积案存量持续下降,无赴省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重大群体事件、极端恶性事件、重大负面信访舆情,信访秩序明显好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意识薄弱;二是结果应用不足;三是业务人员能力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意识;二是加强结果应用;三是提升业务人员专业能力。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强化预算绩效挂钩。对绩效优良的项目和领域,优先保障甚至增加预算支持,用于推广经验、优化流程和提升效能;对绩效一般或较差的项目,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及时进行整合、调整或撤销,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压缩评价结果不佳的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将节省的资金集中用于部门核心职能和重点发展领域,加大对绩效表现突出的业务活动投入,确保资金投向精准、高效。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完善全过程绩效监控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执行中的动态应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四是健全制度体系。针对自评暴露出的管理短板,修订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细化管理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将绩效结果与考核激励相结合,推动形成“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中央、国家机关、湖南省和永州市转送信访件,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人民群众到市委、市政府来访,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服务工作。
(2)承办中央、国家机关、湖南省委和省政府、永州市委和市政府、祁阳市委和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室)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落实情况;向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3)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动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指导提供服务。
(4)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跨镇(街道)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永来祁上访事项,以及异常性、突发性信访事项。
(5)指导全市信访业务,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意见。
(6)掌握全市信访工作动态,提出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市信访局是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办信室(加挂网络信访室牌子)、政策法规股(对外称祁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调处纠纷股四个职能股室。另下设市信访接待中心,为市信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2)人员(不含临聘人员):2024年本单位编制数25人,其中行政编11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13人,年未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9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9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6.42万元,支出决算为80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810.27万元,支出决算为74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6%, 其中:行政运行228.2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9.29万元,信访业务1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3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4%,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5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住房公积金18.84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290.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519.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信访事务经费519.2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外出值班、信访工作宣传、信访干部培训、信访工作会议、工作车辆租赁、各项信访办公费用等支出。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信访局担实主责、抓实主业,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砥砺奋进,紧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主线,致力夯实基层基础、畅通信访渠道、攻坚解决问题、依法维护秩序,全市信访总量、赴省进京越级重复访量、信访积案存量持续下降,无赴省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重大群体事件、极端恶性事件、重大负面信访舆情,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二)部门整体支出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五个法治化”工作要求,全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全市共承办各级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件593件次、准确转交督办率98.82%;信访部门和承办责任单位的及时受理率100%;申诉求决类信访件451件、成功调解126件、调解率27.94%;行政三级办结率100%、一次性化解率100%;其他法定程序受理292件、按期办结225件,办结后重复信访22件、重复访信访事项占比率9.28%。
常态化开展集中治理重复越级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活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一大批信访问题。化解国家信访局集中交办信访事项4批188件,汇报化解率、审核化解率100%;办理国家信访局督办受理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43件,省信访局审核化解率88.89%、国家信访局审核化解率62.96%;按期办结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信访事项17批23件、写给省委书记的信件26件、写给省长的信件16件;承办省委第十四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9批1366件,已经办结1183件,办结率86.60%。
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送法下乡活动25次、信访法治讲堂25期、文艺汇演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
2、效益指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信访工作责任,全面遏制赴省进京越级信访行为。全市信访总量934件人次、同比下降31.92%,信访纯案量671件人次、同比下降30.97%。
3、满意度指标。第三方回访群众对信访部门的评价满意率90.5%。
4、成本指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6.42万元,支出决算为809.68万元。
四、绩效评价结论
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单位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我单位自评得分97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管理意识薄弱。对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够全面,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绩效评价流于形式。
2、结果应用不足。自评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工作脱节,未形成闭环管理。
3、能力不足。业务人员缺乏绩效管理知识,对绩效评价方法掌握不熟,绩效评价质量不高。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强化绩效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明确绩效管理的重要性,推动全员树立“讲绩效、重实效”的理念,推动单位从“被动应付评价”向“主动追求绩效”转变。
2、加强结果应用。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挂钩,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提升专业能力。建议开展绩效管理专题培训,提升业务人员能力。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